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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鲁政字〔2016〕1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请各合作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地       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1710元 17.1元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1550元 15.5元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
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
1390元 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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