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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谈判成功:17种抗癌药纳入报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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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于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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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医疗保障局的专家历经三个多月的谈判,终于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这些药品与平均零售价格相比,平均降幅达到56.7%。

 

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当小编看到这则新闻以后,脑海中第一反应就猜想这个政策的变化是否和前段时间院线热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有关。这个电影是根据当初轰动一时的“假药案”陆勇引发轩然大波的真实事件改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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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应该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看过的观众无一不被触动。电影讲述的是徐峥饰演的保健品小卖铺老板程勇在成为印度低价抗癌药代理商之后的戏剧人生改变。

 

电影核心焦点是身患各种绝症的老百姓因为没有过多的资金使用昂贵的“救命药”,引发的一连串考验人性、社会沉思以及在法律边缘线上游走等复杂事件。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人民群众在负担药品方面的问题,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用“以量换价”的策略,*大幅度将价格下降下来。而且有的抗癌药品还处在“专利期”,谈判成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接下来的重要工作就是争取让老百姓早日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对于各方面加强把控、加强协作。让谈判成果实现社会效益的*大化,让广大参保人民切切实实地享受到医保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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